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5年12366热线咨询服务外包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呼叫中心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18: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1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龚女士、025-845708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 ||
附件: | |||
附件1 | 31D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xls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5年12366热线咨询服务外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5061031D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5年12366热线咨询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11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委派部分业务管理人员提供业务支撑;提供12366热线坐席系统资源、网络设备及线路;提供办公场地(南京市秦淮区止马营58号)。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12366热线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其他运行事项,包括坐席人员、配套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话机、耳麦等)及耗材、应急保障服务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并负责管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咨询服务坐席98个,人员的招聘、管理等均由供应商负责;业务培训由双方共同完成。供应商应组建高质量的管理团队,建立完善的服务规范和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做好市中心现场的日常管理,配合对全市12366热线的管理工作,加强新技术运用,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不得再进行分包。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除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情形外,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6.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①现场获取,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或支付宝支付,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要求获取;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要求和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一起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末三位+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1461737635@qq.com。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04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04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联系方式:龚女士、025-84570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
电 话: 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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