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田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食材配送项目 | ||
品目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 ||
行政区域 | 福田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21: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屹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25293258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5-844610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26654840 |
福田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食材配送项目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委托我司组织公开招标的福田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食材配送项目,现作以下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TDL2025000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田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评标信息/2.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6 | 配送场所 | 5 | (一) 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食材配送场所面积: (1)配送场所面积≥6000平方米的,得100%分; (2)4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6000平方米的,得50%分; (3)2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4000平方米的,得20%分; (4)配送场所面积<2000平方米的,不得分。 注:提供多个配送场所面积可以累计。 (二)证明文件: 1.若为自有配送场所须同时提供: ①提供自有产权证明; ②提供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场地测绘报告及测绘机构的测绘资质证书(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测绘报告中的地址需与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场所地址一致)。 2、若为租赁(或合作)配送场所须同时提供: ①配送场所租赁(或合作)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场地面积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租赁(或合作期)合同有效日期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若租赁期限(或合作期限)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7月31日),还需额外提供承诺函,承诺续期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或承诺重新签订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配送场所租赁(或合作)合同;租赁(或合作)合同需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或合作方为投标人; ②若为租赁配送场所则需提供2025年5月份租金已缴纳的凭证【租金发票及银行转账(或收款、或付款)凭证】,发票需以投标人名称为抬头;若为合作配送场所则无需提供该项; ③提供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场地测绘报告及测绘机构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报告中的地址需与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场所地址一致)。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二)招标文件/评标信息/3.商务需求: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5 | 种植基地面积 | 4 | (一)评分内容1: 根据投标人蔬菜种植基地面积情况评分(自有或租赁或合作),本小项最高得30%分: 1.蔬菜种植基地面积≥3000亩,得30%分; 2.1500亩≤蔬菜种植基地面积<3000亩,得20%分; 3.500亩≤蔬菜种植基地面积<1500亩,得10%分; 4.蔬菜种植基地面积<500亩,不得分。 (二)证明文件: 若为自有种植基地须同时提供: (1)自有蔬菜种植基地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须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 (2)租赁或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须提供: 若为租赁(或合作)种植基地须同时提供: ①基地土地租赁(或合作)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租期(或合作期)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若租赁期限(或合作期限)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7月31日),还需额外提供承诺函,承诺续期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或承诺重新签订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种植基地租赁(或合作)合同;租赁(或合作)合同需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或合作方为投标人,租赁(或合作)合同若无面积信息,需增加其他能体现种植基地面积信息的材料; ②若为租赁基地则需提供2025年5月份租金已缴纳的凭证【租金发票及银行转账(或收款、或付款)凭证】,发票需以投标人名称为抬头;若为合作基地则无需提供该项; 注:合同若无面积信息,需增加其他能体现种植基地面积信息的材料。 (一)评分内容2: 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自有或租赁或合作提供加盖CMA和CNAS印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基地土壤、灌溉水源(或灌溉水)、环境空气检测报告: (1)提供土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得20%分; (2)提供灌溉水源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得20%分; (3)提供环境空气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得30%分。 (二)证明文件: 1.提供加盖CMA 和 CNAS印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样品来源需与蔬菜种植基地一致,检测报告中无检测样品来源字样的,需体现蔬菜种植基地名称;若检测报告中检测样品来源为送样,不得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查询有效的截图(http://cx.cnca.cn)且编号一致,原件备查。(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 2.未提供证明文件者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 系 人:刘警官
联系方式:0755-84461031
2.招标机构
名 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0755-83889803、8388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周工/陈工
项目咨询:0755-83881995、0755-83889036
投标报名:0755-83881111(总机)
4.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
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 http://yhzb.uho.cn/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