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22日电(赵方园)国家药监局21日发布通告,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北芙美白沐浴露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中新健康注意到,此次通报涉及精华霜、面膜、牙膏、洗发水等多个品类,其中多个知名品牌如樊文花、田七等在列。不合格产品则出现产品实际成分与标签及注册资料不符、菌落总数超标、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等问题。
其中,在岳阳楼区樊雅化妆品店抽检的“樊文花嫩白精华霜”,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发现,该产品检出美白剂成分3-邻-乙基抗坏血酸,但这一成分并未在产品注册资料的技术要求中标注。
另一批次在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樊玟花美容护肤店抽样的“樊文花嫩白水光精华液”,同样被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出含有烟酰胺与3-邻-乙基抗坏血酸,且该成分也未在产品注册资料或标签中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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